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浏览次数:4167 发布时间:2015-07-17 14:47:32

 研通字2015[26]号 

各学院、系、所,各研究生课程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从9月7日起正式上课,包括考试在内共18个教学周。为做好新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应于7月14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维护或提交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做好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设定工作的通知》。

二、各院系应于8月27日前做好专业课程的教学安排,按照课程表的相应节次和时间段排课,并录入系统。为便于师生开展集体活动,周二下午尽量不排课。

三、对于全英文授课的课程,排课时应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班号”栏用“*”进行标记。

四、各开课院系的教务员应及时将选课学生名单发送给任课教师,9月7日发送初选名单,9月21日发送确定名单。

五、各开课单位应将新开设课程的信息填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其中“课程简介”部分应包括完整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原则上应对各教学单元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形式做出明确安排,对学生的课前准备提出要求。已开设课程的信息(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如有变化,请将更新后的内容发送至研究生院信箱。联系人:詹梅,电子信箱: mzhan@fudan.edu.cn

六、各院系应加强对新生的选课指导,解读培养方案,明确各类课程的修读要求;如有必要,应提供相应的设备支持和技术指导。

七、各院系分管领导应在新学期第一周对上课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八、除新学期教学安排外,各院系和开课单位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成绩录入课程成绩原则上应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两周内批阅并登陆完毕。成绩录入权限现已开放,各开课单位应在9月20日前将以往课程的考试/考核成绩录入系统。

2、补/缓考补/缓考具体地点由开课单位安排,并通知到相关学生。时间安排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课:9月6日上午9:00-11:00

2)第一外国语:9月6日下午2:00-3:30

3)公共选修课:9月2日上午

4)专业课:9月6日前完成

3、毕业生成绩审核 此项工作应在毕业生的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201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成绩审核时间为10月10日前。2015年秋季毕业研究生成绩审核时间可放宽至9月10日前。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谭芸 65643993

        医学学位办 陈兆君 54237024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课须知.pdf  

 

研究生院

2015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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