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08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790 发布时间:2008-09-11 09:08:00

 

为了做好2007-200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各院系要将评奖、评优与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估结合起来,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充分体现奖学金设立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审对象
以下类别的中国大陆在读研究生中,2007-2008学年未受过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者:
1. 2006级三年制研究生
2. 2004-06级五年制直博生
3. 2005级“人才工程预备队”队员
4. 2002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5. 2003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研究生新生奖)
说明:07、08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另定。本校定向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审。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从事军工项目的研究生、台湾学生、港澳侨学生,奖学金单独评审,不计入院系评审基数。
本年度校外冠名奖学金主要用于以上1-3类研究生。
二、评审条件
1. 参评奖学金的同学应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 参评奖学金的同学应当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
3. 研究生在2007-2008学年有以下情况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奖学金:
(1)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2)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类文化活动,并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荣誉者;
(3)担任辅导员或从事学生工作,表现突出者;
(4)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者;
(5)少数民族学生或经济特别困难者。
4. 研究生在2007-2008学年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2)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
(3)2008年春季或秋季学期开学未注册者;
三、设奖比例与奖额
研工部以各院系评审对象为基数,分配奖学金名额。一等奖比例为5 %,奖额为每人4000-10000元;二等奖比例为10 %,奖额为每人2000-3000元;三等奖比例为16 %,奖额为每人1000-1500元。
四、评审程序与时间要求
1.       9月11日,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布置,正式下达实施意见及各院、系奖额;
2.       9月12日-107,各院系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制定评审细则,接受学生申请,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将结果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3.       10月8日-9日,各院系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①拟授予奖学金者的《复旦大学奖学金申请表》、②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③非研工部下达的院系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④“奖学金评审小组”工作表、⑤院系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细则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 fdygb@fudan.edu.cn 邮件主题:××院系奖学金实施细则)。
4.       10月10日-1113,研究生工作部对院系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在符合校外设奖单位要求的前提下,统筹各专业,指定校外奖项,公示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
5.       12月学校召开表彰大会,授予奖学金证书,分批发放各类奖学金(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         各院系成立有党政领导、导师代表和研究生学工负责人参加的评审小组,并制定评审细则。
2.         研究生导师须在《奖学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对申报材料中造假的获奖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         院系即将推荐参评“上海市优秀学生”的研究生必须是一等奖学金的候选人,参评“上海市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原则上是二等奖学金以上的候选人。“市优秀”和“市优干”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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