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1学年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
2011-09-09

 

为做好2011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各院系要将评奖、评优与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估结合起来,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充分体现奖学金设立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设奖类别
本年度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校外捐赠专项奖学金两大类。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奖项可兼得。
(二)     参评对象
学业奖学金适用于科学学位的07级直博生,08级非定向大陆博士生(含直博生),09级-10级全日制非定向大陆研究生(含春季入学)。从事军工项目的研究生单独评审。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培养非在职博士生纳入优秀奖学金评审。少数民族定向培养非在职硕士生单列,一般给予三等奖,如有特别优秀的,经院系推荐、学校会审,方可提高获奖等级。
专项奖学金的参评范围同学业奖学金,优秀的定向、委培、自筹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可以参评,但本校定向、港澳台、留学生不参评。
自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行二级管理,学校下拨经费,院系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设定,方案报学校备忘。
港澳台奖学金评审另行通知。
(三)     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
3、有以下情况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奖学金:
(1)    担任辅导员或从事其他学生工作者(含人才工程队员);
(2)    曾参加西部支教服务或其他志愿者活动并表现突出者;
(3)    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者;
(4)    少数民族学生或经济特别困难者。
4、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
(2)    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3)    2010年9月份至今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处罚者。
(四)     评定指标体系
学业奖学金由各院系制定评定细则。在制定细则时,需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工作、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科研潜力等因素,其中前两项内容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不低于20%。
设奖比例和金额专项奖学金中,奖额为1万元且设奖单位不指定院系的,学校将分别组织文、理、医擂台赛,产生高额奖学金拟获得者。其余奖额的奖项,将以设奖单位要求为基准,以院系上报的学业奖学金拟获得者排名顺序为依据,由高到低按专项奖奖额高低顺序排列、指定。
(五)   设奖比例和奖额
学业奖学金以各院系评审对象为基数,下达奖学金名额。博士生:一等奖10%奖额8000元/人,二等奖20%奖额5000元/人;硕士生:一等奖15%奖额8000元/人,二等奖25%奖额6000元/人,三等奖30%奖额4000元/人。
(六)工作要求
1、      院系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主任)、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等,并制定《奖学金评定细则》
2、      有意申报奖学金的研究生请于9月13日开始登录www.gs.fudan.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同“研究生选课系统”,进入“研工管理”中的“奖学金”模块。其中,硕士生申请“硕士学业奖学金”、非定向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业奖学金”,定向或委培等其他学生只申请“专项奖学金”。如实填写导师、联系电话、德育表现、科研成果、奖惩等相关内容,其中课程成绩直接来自系统,无须填写。填写完毕,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退回上级界面,点击“打印”,正反两面打印,研究生导师在《奖学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对申报材料中造假的获奖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 院、系组织评奖,在评选中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初审结果需公示至少3天,并在网上进行审核:院系研工组长(或副书记)用工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研工管理”的“奖学金”模块,审核拟获奖学生资格,填入院系排名及拟获奖等级,提交后自动生成“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
生物医学平台、脑研所学生网上申请后下载表格,交由平台组织评审,平台把评审结果报给相关院系,再由相关院系把结果录入系统,统一报研工部。
4、 10月10日前将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本部8号楼研究生院310室)。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①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按院系评审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其他类别的研究生按其评审得分插入相应的位置,并在备注中注明)、②奖学金拟获得者的《复旦大学奖学金申请表》(正反两面打印,按汇总表顺序排列)、③“奖学金评审小组”工作表、④院系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评审细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 fdygb@fudan.edu.cn,邮件主题:××院系奖学金实施细则(2011学年度)。

5、10月中下旬研究生工作部通过财务处发放学业奖学金,其中硕士生发放奖学金总额的一半,  博士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全额发放。

6、 10-11月,指定专项奖学金并反馈给院系,高额奖学金的擂台赛另行通知。

7、 12月全校颁奖大会,元旦左右发放到帐的专项奖学金。

  联系人:许丽红;联系电话:65642175

《“奖学金评审小组”工作表》请到 http://www.gs.fudan.edu.cn/s/20/t/24/p/1/c/171/list.htm 下载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