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 2019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信息

浏览次数:2602 发布时间:2019-04-19 09:50:25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组字〔201746号,以下简称《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现就2019年申报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Oversea Study Program of Guangzhou Elite Project,简称GEP)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范围

(一)本项目选派类别:

1.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阶段不予资助):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具体期限以联合培养双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本项目培养类别:  

1. 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

2. 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及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二、时间节点

申请人需登录中国广州人社网(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lx2.aspx)“留学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系统申报、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均为2019531,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资助标准、申请材料、申报程序等信息请查看广州留学人员中心官网通知http://www.gzscse.gov.cn/tzgg/201904/t20190404_286429.htm

  

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2019418

附件1: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新).doc

附件2: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人员简介提纲.doc

附件5:2019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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