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 | 关于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3889 发布时间:2015-02-27 21:57:17

各学院(系、所、中心、平台):

国家留学基金委针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设立短期出国交流项目。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申请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申请条件

1、基本情况

2015年全国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出访时间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并会影响学校今后选派计划。

2、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

申请时已经获得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

二、项目申请程序和基本要求

1、导师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供纸质材料

1)符合条件的导师先获取外方邀请函,并于320日至4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项目名称选“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受理单位名称为“复旦大学”。

245日前,申请人按照本通知的附件要求向所在院系提交纸质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要求扫描上传相关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2、院系进行初审

院系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46日前将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发送至邮箱fanzq@fudan.edu.cn4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研究生院210室。

3、学校进行审核并推荐

学校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统一报送申请材料。

4、评审、派出与管理

本项目的录取结果将于20156月公布,录取通知发放到学校。申请人也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获准选派的导师按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http://www.csc.edu.cn/Chuguo/2a8453d03b534572aaba562a00cc65fb.shtml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派出手续。

导师结束本项目回国后,应于两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详细访问报告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

联系人:樊智强 55664217

          楚永全 65643308

 

                                                                研究生院

                                                                                                                   2015217

 

附: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人需向学校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学校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申请表中研修计划部分应明确出访院校/机构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行程、预期目标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本表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院系填写,可填写后再打印。

院系“推荐意见”应如实填写,写明申请人所指导学生的公派出国情况(学生的CSC学号、姓名、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身份类别)、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等,还应包括被推荐人的学术水平、政治和业务素质、健康情况、外语水平、出国访问的必要性等。推荐意见不超过400字。

我校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信息由研究生院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请申请人所在院系于46日前将“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zq@fudan.edu.cn

3、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申请人出访的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应与所派出学生的留学单位一致。

邀请函中应明确出访时间,且出访时间应在派出学生的留学期限内,不少于四周;邀请函中应提及所派出学生的有关情况。

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签发,并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上述内容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制订。原文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0c6f357576ac47a6b39859839a8c484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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