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 研究生院与法学院召开交流会

浏览次数:1360 发布时间:2018-07-04 17:09:49

2018625日上午,复旦大学研究生院与法学院在研究生院215会议室召开交流会。研究生院院长张人禾主持会议。

法学院王志强院长首先介绍法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情况:最近法学院对科学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进行了改革,力图在精简课程体系的基础上,赋予科学学位研究生更多的发展时间和空间;与此相匹配,法学院拟对科学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进行配套改革,从2019年起,法学院拟将科学学位硕士基本年限调整为2年,科学学位博士学制调整为4年;同时,硕博连读的科学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拟定位为5年,硕士阶段缩短为1年,逐步提高长学制学生的培养规模;请求允许一些非法律本科背景的法律硕士选修法律本科的课程;将设立法律硕士双硕士国际项目;此外由于人工智能等一些实务领域的发展,一些年轻的讲师在这方面研究出色,请求允许讲师担任专业学位法律硕士的导师。

吴宏翔常务副院长就法学院提出讲师任硕导问题作出回应:按学校规定,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条件之一是“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工作两年以上的中级职称人员”,经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研究生院指出,目前本硕课程系统已打通,可以考虑和教务处联系,利用好本科生课程余量。但是在本科阶段已用于申请本科学位的课程,在研究生阶段不能重复计算学分。

研究生院张人禾院长作了总结发言。他首先感谢法学院对研究生院工作的支持。张人禾院长谈到法学院在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改革工作对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在学制方面,我们与国外一流大学相比,硕士学制偏长,而博士学制偏短,应该适当降低硕士学位要求,以腾出宝贵的教育资源,鼓励在博士生教育上实施长学制改革,提高博士学位要求和培养质量。在课程方面,将逐步改革课程体系,打通本、硕、博课程;每门有学分的课程都应该公开共享,让更多的学生受益;硕士应该更加强调专业基础,博士重视前沿研究。研究生教育改革既要有利于发展,也要实事求是,希望研究生院和法学院互相配合,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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