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5848 发布时间:2020-03-03 17:00:03

研通字〔2020〕1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尽可能降低疫情影响、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获得学位,结合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推迟、全校研究生分批返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分两批开展。对能够按期在6月份完成各项学位申请工作的,按原计划于6月下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对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期完成学位申请的,拟在8月下旬增开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

两批学位申请审核工作所涉及的论文提交、送审、答辩信息维护等工作均通过研究生学位申请管理系统线上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第一批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安排

13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学位申请人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上交已初步定稿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申请材料,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预审,并上传填写完成的学位论文预审表;学位申请人向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学位申请,并网上下载、填写学位申请材料。

尚未开展论文预审工作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建议尽量采用电子评审的方式;也可采用视频答辩方式开展预审工作。

248日前,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3413日前,导师完成学位论文审核。

4416日前,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确定论文送审名单。

5420日前,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定答辩秘书,进行论文送审。

6525日前,研究生培养单位维护评阅信息,完成答辩申请及审批,确定答辩安排。

767日前,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特殊情形答辩方式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确定),提交学位申请。

8614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完成分委员会表决结果上报。

9625日前后,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第一批学位申请。

106月底前发放学位证书。

2. 第二批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安排

受疫情管控影响无法按第一批学位申请时间在3月底前提交论文的研究生学位申请人,需在320日前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延后申请,选择按照第二批学位授予时间安排申请学位。延后申请具体操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第二批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安排在第一批的各时间节点基础上顺延2个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学位申请、授予工作,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责任,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加强与所指导学生的日常沟通,特别是对于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主动为研究生课程学习、研究工作和撰写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各培养单位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学位办沟通联系。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表》、《复旦大学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延后送审申请表》、《学位申请书》等表格至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板块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www.gs.fudan.edu.cn/2881/list.htm2020年上半年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程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申请流程”,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2803/list.htm    

  

研究生院

医学研究生院

202033


Copyright © 2017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版权所有 | 管理员E-mail:fdgs@fudan.edu.cn
招生热线:021-65643991/65642673    研究生服务中心:021-65642670/6564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