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53期

浏览次数:755 发布时间:2008-07-11 13:20:14

 

2001年第53期、主题为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简报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53次会议简报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53次会议于2001年7月2日上午8:30在本校东苑专家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王生洪主持,共有21名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议程有: 1、审议2001年7月各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2、审议2001年7月各分委员会表决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备案名单;3、审议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所属投诉受理委员会关于博导遴选异议问题的处理意见;4、其它需汇报、审议的问题。
会议对上述议程审议结果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示精神所作的学位委员会学位审议汇报方式改革情况及2001年7月我校硕士、 博士学位申请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就本分委员会学位审议情况及20%博士学位申请人学位申请情况的汇报。本次提出申请博士学位共426人,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暂缓授予博士学位8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并提请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的共418人(其中含:枫林校区140人、邯郸校区278人;申请复议5人,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16人)。会议认真审议了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有关材料, 并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1)授予博士学位申请人刘承功等407人博士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以上407人在公布名单后3个月内若无异议,将由学校颁发博士学位证书;(2)暂缓授予经济学院高月仓、陆照鸿;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拉赫曼、尹瑾老;中文系冯尚、盛金标、张燕春;管理学院张维华共8人博士学位。 按照《复旦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以上8人可以在2年内(2001年7月2日至2003年7月2日)申请复议。会议对秦怀金(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李缨(内科学)、成扬(内科学)3人的博士学位申请未予表决,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可经校学位委员会委员通讯表决。
二、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关于2001年7月我校硕士学位申请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 (1) 同意各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授予罗亚玲等1078人硕士学位(其中研究生962人(枫林校区194人、邯郸校区768人),同等学力人员116人)。
三、会议听取了王生洪主席关于成立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下属投诉受理委员会的提议,会议审议通过成立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下属投诉受理委员会的决定及投诉受理委员会的章程。
四、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关于我校新增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异议问题调查情况及投诉受理委员会受理意见的汇报。学位委员会对博导异议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1)会议同意投诉受理委员会对哲学胡守钧、文学许道明、医学陈统一的异议问题受理意见,即"胡守钧、许道明无足够异议理由、建议下次申请;陈统一问题事实清楚,建议暂缓批准其博导任职资格,暂缓期自发现问题起5年"。(2)会议表决通过不予受理法学邱柏生、化学黄俊廉、管理学李宏宇的异议问题,对以上3人维持原表决或同行评审结果,即校学位委员会52次会议通过邱柏生博导任职资格的表决结果有效、化学分委员会暂缓黄俊廉博导任职资格的表决结果有效、校外专家暂缓李宏宇博导任职资格的评议结果有效。黄俊廉、李宏宇可在下一次博导遴选时重新提出申请。(3)会议表决通过受理浦兴祖的博导异议问题,具体方法是:法学分委员会原申报博导的委员(共6人)全部回避,由学位办与法学分委员会协商另聘 6名校内外专家与法学分委员会其他委员共同组成专家组对浦兴祖的博导申请进行表决,若获通过,则由学位办负责送审,送审通过可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委员通讯表决。以上各环节若有不通过者,则按不通过处理。
五、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不予受理原上海医科大学研究生樊九怀的硕士学位复议申请。
六、会议还就有关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 1、会议赞同研究生院关于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的指导思想,即把握质量、严格审核、总量控制、择优录取。2、 会议听取了学位办公室根据52次会议精神所作的关于《复旦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情况汇报,并就发表论文问题达成以下共识:(1)硕士学位:至少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专业学术论文(专业学位除外);(2)博士学位:文科类至少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含录用)2篇专业学术论文; 理、工、医(科研型)科类至少在SCI、EI或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专业学术论文;专业学位(如临床医学博士等)至少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专业学术论文;(3)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作者排名第一(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是:①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为学位申请人,②以姓氏笔画排名的期刊导师证明学位申请人是第一执笔人,③学位申请人在影响因子为6.0以上的SCI期刊发表文章且作者排名前三名;(4)"作者排名第一"的规定从2001级新生开始执行;2001年9月份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发表文章的要求按学校及各分委员会原规定执行;(5)学校赞成并支持各分委员会提出比学校规定更高的学术规范要求。 3、会议审议了郑祖康    委员提交《复旦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博导一年一评”的提案,会议同意我校博导遴选工作按年度进行,具体时间为每年3、4月份。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OO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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