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7164 发布时间:2020-08-19 17:58: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及教学科研等工作安排的通知》(校通字[2020]44号)精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册对象

我校2019级及以前入学的在籍研究生,除存在《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均应按时完成注册。

二、注册安排

研究生老生的注册时间为202097日至99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安排老生按年级分批到校。

本学期仍采用移动端自助注册服务。由研究生本人使用微信小程序“复旦学生注册”完成注册。特殊情况无法使用移动端自助注册的研究生需到所在培养单位进行现场注册。微信小程序“复旦学生注册”操作流程见附件《复旦大学研究生移动端注册简要操作说明》。未经有效注册,研究生无法享受在校生待遇,选课信息不予确认。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港澳台生,需到校后在校区内进行移动端注册。

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可在校内外通过移动端自助完成注册,此类研究生须在923日前完成本学期注册。

因疫情(仍在境外或其他情况)无法返校参加2020年秋季学期学习的研究生,需在此期间向培养单位申请特殊注册,经学校审批后代为注册。

三、火车票优惠磁条充磁

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收集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生证,集中办理火车票优惠磁条充磁。集中办理时间为910日至925日工作日8:0017:00,邯郸校区研究生服务中心/医学研究生院。延期毕业研究生不享受火车票优惠待遇。

上海医学院研究生老生优惠磁条充磁安排由医学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不予注册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研究生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注册:(一)保留入学资格;(二)未通过入学教育测试;(三)保留学籍(休学、服兵役、联合培养);(四)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五)学习年限届满。

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须在94日前提交复学申请,于911日与2020级新生一起报到入学,按2020级培养。

保留学籍研究生,须在保留学籍期满1周内到校申请复学,复学申请提交研究生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至所在培养单位或使用移动端注册。

2012级及以前入学博士研究生,2015级及以前入学硕士研究生,已超最长修业年限,须做退学处理,不予注册。其余未办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完成延期毕业学籍变动前,不予注册。延期毕业申请需在94日前办理完成,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至所在培养单位或使用移动端注册。

2.延迟注册

因故需要延迟注册的研究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复旦学生注册”请假。 推迟注册最长时间为两周。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服务中心:65642670/65643563

医学研究生院:54237024

  

附件:复旦大学研究生移动端注册简要操作说明.pdf

  

  

  

研究生院

医学研究生院

20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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